澎湃新闻记者 蒋立冬 AI创意
近日,消费者吕女士向澎湃新闻公众互动平台“服务湃”(https://tousu.thepaper.cn)投诉称,其报名河南旅神国旅行社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“旅神国旅”)的洛阳清明旅游团时,遭遇旅行社临时加价,吕女士拒绝后被强行退回定金,导致她不得不临时高价报名其他旅行团。
接到吕女士投诉后,澎湃新闻联系到该旅行社,相关负责人表示:“愿意按成本价接待吕女士,但是原价确实无法覆盖成本。”
4月7日,吕女士反馈称,经澎湃新闻介入后,目前旅行社已向她退回相应差价,双方达成一致。
预定清明游出发前遭旅行社临时加价
吕女士介绍,今年3月21日,她在社交平台看到旅神国旅导游“小叶”发布的洛阳清明旅游团广告,宣称行程为三天两晚,1080元/人。吕女士觉得价格合适,便联系导游咨询详情。
据吕女士提供的截图显示,导游宣称原价1280元/人的团费当天预定可优惠降至1080元,包含景区门票、金牌导游、景区与景区之间建通工具、旅行社责任险、24小时接送机服务、酒店住宿、特色美术等。
沟通中,导游随后还表示“当日支付定金可享100元返现优惠”,吕女士支付了100元定金,导游在回复中明确吕女士已参团。
然而,就在临近出发前,吕女士突然接到导游“小叶”通知称,因为报名人数爆满,公司紧急要求每位游客加价320元,否则只能退还定金。
吕女士认为临时加价行为违背契约精神,遂予以拒绝,导游“小叶”当即通过微信退回100元定金。吕女士称,旅行社这一行为导致她无法按原计划出行。
旅行社的强退定金的行为让吕女士十分气愤,她认为这打乱了自己原本的出行计划,最终吕女士不得不更换另外一家旅行社出行,但费用比之前高出300余元。吕女士说,如果定金毫无约束力,旅行社可以随意毁约,消费者的权益如何保障?“我希望能曝光旅行社这种无良行为。”
回应:原价团费无法覆盖成本
接到吕女士投诉后,澎湃新闻联系到旅神国旅,相关负责人表示,吕女士未与公司签署书面合同,也未支付除定金外的其他费用,因此“双方未建立正式服务关系”。
该负责人称,清明期间恰逢洛阳牡丹花会,当地酒店、大巴车等资源价格大幅上涨,原价团费已无法覆盖成本,因此通知游客对团费进行了调整。“我们提出按成本价接待,并愿意提供额外服务,比如安排接站、推荐合作酒店供她比价选择,但她坚持要求按原价参团。”该负责人说,此前也有游客因行程变动取消参团,旅行社均退还定金,该负责人称,“公司未从中盈利,不存在违规操作”,将继续与消费者沟通解决。
4月7日,吕女士向澎湃新闻反馈称,经协商旅行社出于对她造成的额外损失,同时也为表达歉意,同意赔偿她320元差价,她提供的截图显示,目前已收到这笔款项,双方已达成一致。
律师说法:服务方接收定金即表示合同关系成立
北京市京师(上海)律师事务所吴风虎律师认为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第五百八十六条,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。消费者根据导游的要求向旅行社支付了100元的定金,旅行社接受了该定金,双方之间已经成立了合法有效的定金合同关系。定金合同的效力在于约束双方履行合同义务。如果旅行社单方面要求加价,实际上是对合同的违约行为,消费者吕女士有权拒绝,并要求旅行社按照原合同履行义务。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第五百四十三条,合同的变更需要双方协商一致。未经消费者吕女士同意,旅行社无权单方面要求加价。“原价团费无法覆盖成本”是旅行团应当在合同建立时应当预见的商业风险,该风险不应当转嫁给消费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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