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安妮股份(002235)投资者索赔将在厦门中院开庭审理,此前已有投资者胜诉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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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2025-03-07 10:22:0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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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日前已经收到传票,2025年3月25日,上海久诚律师事务所许峰律师代理的安妮股份(维权)(002235)投资者索赔案将在厦门中院开庭审理,律师团队目前还在继续推进后续案件的立案工作,还在继续接受后续投资者的索赔委托。(许峰律师专栏)

  2024年6月7日晚,安妮股份公司收到福建省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《民事判决书》,法院判决安妮股份于判决生效之日三十日内向原告冯展鹏等995人支付赔偿金159,002,933.24元。投资者获得胜诉。

  此前2021年4月6日,安妮股份公告收到证监会《行政处罚决定书》,经查明,安妮股份存在以下违法事实:

  2015年3月2日,安妮股份向深圳市智能时代信息技术有限公司、深圳市鹏程画面传媒有限公司、深圳市鑫港源投资策划有限公司收购了微梦想网络技术有限公司51%股权。2015年3月起微梦想纳入安妮股份财务报告合并范围。

  2015年3至12月期间,微梦想通过虚构交易,确认了来自卓某、季某涛、彭某斌、赖某超、黄某、章某,刘某香等7名客户的销售收入,导致安妮股份2015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,虚增营业收入1065.96万元,虚增利润总额876.22万元,占安妮股份当期利润总额的31.89%。

  上海久诚律师事务所主任许峰律师认为,参考前期判决,在2016年3月10日到2020年10月14日之间买入安妮股份股票,并且在2020年10月14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股票的投资者,目前还可发起索赔。(安妮股份维权入口)

  (本文由上海久诚律师事务所主任许峰律师供稿,不代表新浪财经立场。许峰律师,2008年起律师执业,执业服务范围涉及虚假陈述、内幕交易、操纵市场等证券欺诈领域索赔代理。十几年来已代理近两百只股票的投资者胜诉或调解获赔,同期还在代理诉讼时效内近三百只股票的索赔案件,部分也已有胜诉以及调解获赔先例。执业证号:13101200810965495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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